近年来,房屋抵押贷款因利率低、额度高、年限长、放款快等优势,越来越受急需大额资金的企业主、房主青睐。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通过房产抵押这样一种方式能够让我们及时拿到几十万的资金流动,而且短期抵押也不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任何的影响。但是最近经常有网友来咨询,房屋抵押以后我还可以住吗?房子还属于我吗?是不是做了抵押之后房屋就不能正常使用了呢?
今天具体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很多人以为房子抵押给银行,就不是自己的了,而且贷款一旦还不上,银行会立马将其拍卖,事实真是这样吗?
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房产抵押,只是将我们的房屋作为短期抵押给银行,并不是说将房屋直接出售,不能够继续使用。借款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后,仍然有使用权,而且当贷款全部结清,办理解除抵押后,房子照样归你所有。只要是我们的手续没有问题,房屋抵押都不会对后续使用有影响。
另外,若借款人发生偿还不上贷款的情况,银行会先催收,催收无果才会考虑拍卖,这前前后后至少要一年左右才能完成。具体说来,逾期还款达到半年左右,银行才会放弃催款,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而从提起诉讼到法院受审,又是一个半年的等待。所以只要在房屋拍卖前,借款人将所欠月供及利息还清,你就不会无家可归。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已作抵押的房地产,有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也就是说,虽然已经设立看抵押权,但是抵押人并不转移自己对房屋的占用使用,只是将抵押房产用作担保,挡抵押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抵押权人就有权处分该房产,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虽然将自家房屋用作抵押,但是该房屋仍由您占用和使用,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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