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皮肤科治白癜风好 https://m.39.net/pf/bdfyy/bjzkbdfyy/买房是件大事付款、缴税、过户等一些列手续都要花不少时间深圳一男子为预备结婚而买房但就在收房前发生的一场意外让“婚房”变“凶宅”这让买方心理上无法接受从而将卖方家属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一条“特别约定”原告郑某要买婚房,经由房产中介与李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李某名下一套住房,成交价为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特别约定——房屋出卖方须确认,该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持有期间,在房屋本体结构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如果出卖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经三方确认,确因出卖人之欺诈行为,使得买受人和居间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买受人有权依法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出卖人另应承担返还买受人全部房款、赔偿买受人及居间方损失等责任。签订合同后,郑某依约支付了15万元定金以及购房首期款、佣金和按揭服务费,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获得了银行的贷款承诺函。之后,涉案房产顺利过户,郑某为此缴纳了购房契税、印花税,支付了登记费、公证费。但因银行贷款尚未发放,郑某未付清房款,房屋没有实际交付。房产意外失火卖方李某房产内身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几个月后,涉案房产意外失火,李某在房内因火灾身亡。图文无关火灾时间较短,房屋主体并未受损,但郑某认为心理上已无法接受该房作为婚房使用,于是向银行发出暂停贷款通知书(贷款尚未实际发放,但房屋已抵押给银行)。同时,郑某将李某的儿子及李某生前同居对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退回购房定金及购房首期款91万元,撤销房屋过户登记,消除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并要求两被告赔偿房地产交易税费、登记费、公证费、佣金等,另支付违约金60余万元,赔偿原告再次购房时首付比例上升及贷款利率上浮导致的利息损失74万余元。两被告则要求原告继续履行合同,理由是涉案房产为李某个人所有,两被告没有任何出资,且房产已经过户,卖方已死亡,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存在障碍。原告支付的购房款和定金除李某生前消费和被告方部分生活消费外,尚余约70万元由被告方保管。对于双方不同的诉求法院方面如何判定?被告方是否需要退换购房款项以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呢?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房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本应严格履行。但该合同签订后房屋内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虽不影响房屋在物理性质上的使用,但确实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这是普遍存在的传统社会心理,尤其原告购房是用做婚房。合同的特别约定也表明涉案房屋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原告订立合同时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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