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贷之家
“法官:32颗珠宝值多少钱?”
“王某:值不少钱,最大一颗值1个亿,还有一颗宝石是迪拜王妃的,价值8千万……”
近日,历时3年的北京易通贷p2p暴雷案开庭了,以上就是法官与被易通贷实控人王某的对话。
—年,易通贷吸收资金.2亿元,6.7万出借人,5.12亿未兑付资金。易通贷代表王某等8人认罪认罚。
据透露,易通贷公司存在自融、假标,自融一部分还本付息,一部分投资,出借人资金通过支付公司主要进入公司法人王某,李某的个人账户,然后再进入相关企业账户,参股控股。
易通贷假标的制作:王某告诉风控发标,风控对外买一些相关信息制作假标,王某公司名下房产用来做标、发标。出借人如果查标可以看到抵押房屋,但是并不知道这个房产属于谁,也不知道能否处置。风控部知道标有假的,年后假标和自融成为常态。
年7月,易通贷开始发生大面积挤兑,公司无法短期变现,出现危机,年年底出了兑付方案:40%权益+40%实物+20%现金,已兑付价值万的权益,万元实物,万元现金。
由于庭审时间长,信息量大,为了更好的梳理,分为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法庭现场情况介绍:
时间:年4月8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6层大审判厅
法院立案号:()京刑初号
人物:1、合议庭:主审法官于洋、两名陪审员、一名书记员
2、公诉人:检察院李涛、李鹏
3、被起诉人:王岩、李诺、刘仁忠、王鹏、刘超、杜妍、杨洪东、康文、易通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易通贷公司代表:冯雪松
5.被告律师总共约12人
6.七名被起诉人家属旁听
7.七名出借人旁听代表旁听
书记员:正式开庭前,各位被起诉人律师确认被起诉人是否都认罪,是否有律师要做无罪辩护?
众律师答:都认罪,无人做无罪辩护
二、庭审详细笔录
1、公诉人宣读公诉书:
易通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年4月创立,金融信息中介,-年未经批准,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存在自融,资金85.66亿元,出借人6.6万人,未兑付金额82亿。被告王岩、李诺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触犯刑法条第25、30、31条、王岩、李诺等被告人有投案自首行为。
公诉书变更内容:-年吸收资金.2亿元,6.7万出借人,5.12亿未兑付资金,康文自首,补充起诉。金额以第二次公诉书内容为准。
法官:起诉书变更部分:吸收金额增加、人数增加、未兑付金额减少,依据是什么?
公诉人:司法审计第66号文书提供新数据。
法官:辩护律师、公司代表、被起诉人对公诉书有无意见?
答:没有意见.李诺律师要求为李诺做从犯辩护。
法官:本案是涉众型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合议庭会根据证据作出判断。
2、公诉人宣读王岩、李诺等八名被起诉人供述:
(1)宣读王岩供述:
1、国联资产大约有50-60家分公司,分为三大运营板块:君石控股、国石集团、联石投资。君石控股主要从事金融方面的业务,易通贷属于国联资产其中联石控股旗下公司。有市场部(推广)运营部(投资)风控部(标的)财务部(财务结算)品牌推广(曹基伟)。
2、刘仁忠主要负责8家典当行运营(北京6+上海1+深圳1),并且负责寻找资源合作。
3、易宝支付和丰付是易通贷签约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4、利息6%----10%不等。
5、易通贷公司存在自融,假标,自融一部分还本付息,一部分投资。出借人资金通过支付公司主要进入李诺、王岩个人账户,然后再进入相关企业账户,参股控股。
6、易通贷假标的制作:(1)王岩告诉风控发标,风控对外买一些相关信息制作假标。(2)国联名下房产用来做标的,发标。出借人如果查标可以看到抵押房屋,但是并不知道这个房产属于谁,也不知道能否处置。(3)刘仁忠私下制做标的,找项目,制作假标。
7、风控部知道标的有假的,-风控部门由李京文负责已经有虚假标,年后假标和自融成为常态。
8、王鹏知道资金进入李诺个人账户,然后进入王岩个人账户,曹基伟不知情。
9、年7月开始发生大面积挤兑,无法短期变现,出现危机。年年底出台过兑付方案,40%权益+40%实物+20%现金。已经兑付出去价值万元的权益,万元的实物,万元现金。
10、资产包:(1)北京银博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补充:此公司年6月获得第三方电子支付牌照,北京地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资质)(2)江西某公司(3)三家银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2%,收购花费1亿,现值5亿。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9.85第一大股东,收购花费8千万,现值2.6亿。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0.36%,收购花费3千万,现值7千万。(4)典当行(5)小额贷款公司(6)保理公司(补充信息:保险理赔公司)(7)北京宝汇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相关信息补充:私募基金由拍卖牌照)(8)其余还有北京宝信通寄卖行万、北亚时代全控股、思伟科技、金瀚科技、百川锁业等等。
法官:王岩你买了多少公司股权?
王岩:记不清楚了,20多家,以易通贷公司名义购买,都是实缴资金。
法官:福建商业银行是否是国企?
王岩:是国企
法官:企业代表,现在股权状态是否清楚?
公司代表:不清楚
公诉人:股权已经被冻结
王岩律师:王岩认罪认罚,但是在侦查阶段并未签署认罪认罚文件。
公诉人:王岩未与公诉机关就量刑达成一致意见。
王岩律师:(1)王岩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主动配合公安,不存在避重就轻,提供资产清单,兑付及时,主动向侦查机关交待了自融和代持的情况。(2)未兑付是由于投资无法及时收回,大面积挤兑造成的。(3)年之前有部分真实标的,审计中未体现,关联公司自融,危害性小。(4)王岩资产清单房屋,股权出资等现价值24亿,其中3.5亿以上可以变现。希望给予从宽的机会。
李诺律师:通过王岩供词可以知道易通贷具体财务制度不明确,无独立财务结算部门。李诺属于国联人员。
法官:王岩,李诺是什么角色?
王岩:财务主管,拿固定工资,无股份。
法官:康文是什么角色?
王岩:康文是易通贷CEO
法官:易通贷占股情况怎样?
王岩:公司持股,无个人股份
法官:说一下假标的情况
王岩:一般安排刘仁忠制作虚假标的。公司运营过程中发现有些借款人借完钱不还,这些损失都要易通贷承担。为了减少损失就制作假标。
(2)宣读康文供述:易通贷CEO,主管公司运营。年12月入职,年当CEO,年君石,年易通贷。康文以技术人员身份加入公司,负责技术构架搭建。康文了解的情况,易通贷出借人有4.3万左右,35亿多未兑付资金,出借人遍布全国,借款人有中小企业还有车辆抵押。风控部门审核标的,利息7%--15%,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李诺、王岩主要负责。工资1万多-3万多,奖金时有时无,有奖金2万-3万。累计工薪收入多万。公司自融应该有,年之前政策法规无规定不许自融,年之后不清楚易通贷公司情况,就是拿工资无股份。在易通贷和君石工作。
康文律师: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始终如一,供诉前后一致。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希望参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李诺律师:李诺没有做过项目审核,借款人信息都做脱敏处理,具体信息看不到,是易通贷结算部门,没有审核权限。王岩下达指令让结算就结算,其实相当于一名出纳。
(3)宣读李诺供述:李诺年3月调入易通贷工作,之前在国联工作(易通贷是国联的孙公司),王岩是国联的董事长。易通贷年左右用王露的私人银行卡作为资金归集帐户。年开始用李诺的私人账户用来做资金归集,李诺资金池帐户主要有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个人账户。无法区分真假标。标的来源:年之前李京文负责发标,年之后刘仁忠负责发标。具体审核情况不了解,风控出标,无法审核。资金部分操作主要有4个方式(1)国联运营维持,通过邮电申请,然后转帐。(2)工资支出(3)资金调拨王岩私人发邮件,然后个人转帐。(4)借贷合同转款给借款人。借款人是真还是假不知道。
李诺律师:李诺是年春节后到易通贷工作,李诺一直在国联任职,因易通贷涉及结算工作所以才同时在易通贷工作。国联是易通贷的上级公司。年后才开始在易通贷的主要工作。
刘超律师:从李诺的供词可以说明标的来源年之前是李京文,年之后是刘仁忠,这些标的都不经过风控审核。
(4)宣读刘仁忠供述:刘仁忠主要负责国联集团下属典当行门店运作、小额贷款公司、租赁业务的管理和对外放贷。典当行:借款人在典当行出示典当物,刘仁忠评估价值,审查借款人信息,王岩批准后通过李诺把钱转给借款人。小额贷款公司:有人来申请贷款,刘仁忠负责审核,然后王岩批准,批准后财务部拨款到借款人账户。刘仁忠负责审核借款人身份,个人征信。典当行和小额贷公司业务都是真实的,但是王岩介绍一些朋友来借款,同时告诉刘仁忠利息低一些1%。遇到这样的事就直接走流程拨款。刘仁忠不清楚资金转入下属企业的事情。
刘仁忠律师:无意见。
李诺律师:根据刘仁忠的供词可以知道李诺是根据指令来拨款,就是一般出纳。
(5)宣读刘超供述:刘超是风控经理,年入职,年9月开始做大数据抓取工作,不做风控。年2月---5月无风控经理。年2月之前风控经理是秦天,秦天年1月离职。年5月王大风任风控经理,王大风带来顺银通项目,年7月办理过一个20万标的真实贷款,并且于年完结。杜妍是审核主管。对于易通贷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没有审核过具体内容。
(6)宣读杜妍供述:与刘超情况类似。年8月入职,信审主管,实际做行政工作,PPT编辑等工作,风控部没有业务,刘仁忠负责,其他不清楚。问:什么人负责审查标的?答:风控。是否了解出借人?答:只审核过一个。王大风是首席风控,年4月入职。年8月/9月办理过退税贷,刘超提供的借款人信息,无抵押物,打电话给借款申请人问了问情况。
杜妍律师:杜妍没干风控工作。
(7)宣读王鹏供述:年4月入职,结算部主管。在网上发布制作好的标的,统计充值情况,做成表格报王岩和李诺。出借人有4-5万人,40亿未兑金额。不能直接接触出借人,不负责审核。年4月之前王辉是风控,年4月后王大风任风控,邮件往来,指示操作。珠宝抵押有自融,因为珠宝都来自于自家典当行。税前工资1.2万,税后元。累计收入30多万元。
刘超辩护律师:从王鹏供述可以看出,风控是王辉,刘仁忠,与刘超没有关系。
李诺律师:结算部不负责标的审核。
(8)宣读杨洪东供述:杨洪东是王鹏的下属,结算部不负责审核,工作对接王辉。
杨洪东律师:杨洪东是结算部基层人员,不负责审核工作。
3、公诉人宣读证言证据:
(1)投资人受损证据:
出借人举例:王菊香和林宏东是夫妻关系,王菊香投入5万元,损失4万4千元。林宏东投入10万元,损失6万元。
法官:多少人受损失?
公诉人:6万多人
王岩律师:公诉书里说的5.12亿未兑付金额是多未兑付出借人算出来的。
法官:公诉人是这样吗?
公诉人:查了一下。。。。对,是多人。
(2)主要是易通贷员工的证言等
公诉人宣读:曹基伟负责品牌运营,爆雷后按照王岩的指示和康文一起安抚出借人情绪,风控未尽义务,导致资产风险发生。
李诺律师:李诺遵照王岩的指令工作,对易通贷不负责审核。
公诉人宣读:易通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年4月12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易通贷公司年3月15日成立,年6月22日王岩成为法人,年8月办公地点搬到海淀单棱街互联网金融中心大厦。年9月15日丰付数码视讯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易通贷开始合作,康文签字。入账万笔,金额亿。出账万笔,金额亿。转款到13个对公帐户,18.8万私人账户。其中交易量前6位的账户为(1)李诺尾号为账户笔(2)王岩尾号为账户笔(3)李诺尾号为账户(4)王露帐户(5)王露帐户(6)易通贷公司账户78笔
王岩律师:借款人有逃废债行为,比如一名叫张作斌的人借款万元给叫刘东的人,刘东借款不还逃废债。
李诺辩护律师:李诺没有在任何借款文件上签过字。
(3)公诉人宣读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相关协议和证据
公诉人宣读:易宝支付于年12月6日开始按指定处理易通贷交易,年3月20日关闭。这期间一共处理笔交易,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其中一笔进入易通贷公司账户,其余全部进入李诺账户。
王岩律师: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交的证据看,是亿左右的充值,与审计多亿不符;共有两家支付公司,丰付和易宝,丰付亿,易宝1亿。丰付有8万余人个人账户。
(4)公诉人宣读北京金融监管局调查文件报告
年1月至年11月末易通贷平台交易量和规模不符。平台账户中个人账户1.68亿,占同期28.47%。王岩有9家银行16个账户。刘仁忠账户转入王岩账户12亿元人民币。李诺账户转入王岩账户3.06亿元人民币。刘仁忠和李诺个人账户负责平台归集资金,发放工资。王岩个人账户12.86亿直接入帐。平台通过互联网发布标的----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归集------转入公司关联的公司。易通贷是融资工具。
王岩:易通贷最开始想用公司银行账户,但是发现税费太高,有税务问题。后来又去银行问对公账户转资金到私人账户怎么操作,银行说如果是发工资行,干别的不行。最后李诺、刘仁忠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提供了个人私人银行账户。年3月刘仁忠曾经想离职,是我挽留了他。
法官: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有无私人使用?
王答:没有
王岩律师:王岩个人账户和李诺个人账户用于公司,资金进入关联公司,没有个人占有。
李诺律师:李诺个人银行卡被公司结算部控制,李诺个人不拿卡。
刘仁忠律师:刘仁忠个人银行卡公司用,公诉人证明刘仁忠的银行卡是中间账户,其个人未使用。
(5)王岩提供的资产清单
王岩律师:王岩提供了资产清单,实物19亿,权益28.1亿,不良资产3.5亿。
(6)公安扣押清单
公诉人:电子版已经提交过,这里不逐一诵读。
王岩律师:王岩提供了资产清单,实物19亿,权益28.1亿,不良待收3.5亿。
(7)办案经过
公诉人:年4月给上述人员打电话后全部投案,属于自首。公安部门于年4月16日在郝春晓的见证下扣押份帐册。同时进行服务器数据提取。王岩主动交待珠宝,冯雪松控制保险柜钥匙,将32颗珠宝交予海淀经侦扣押,现珠宝在海淀经侦赃物室。
王岩律师:王岩供述真实,对关联公司问题有疑义。现扣押的房产都不在王岩名下,王岩主动交待,主动不是被动。资产清单理想价值50.9亿,现估24.3亿,可较快变现3.5亿。可偿还未兑付金额5.12亿。
法官:32颗珠宝价值多少?
王答:值不少钱,最大一颗值1个亿,还有一颗宝石是迪拜王妃的,价值8千万。
法官:国石天章教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易通贷什么关系?
王答:是国联旗下的公司,与易通贷平行。
法官:三亚房产为什么在吕庆余名下?
王岩:三亚房产和北京房屋一样限购,所以落在有资格买的人名下。
法官:三亚房产可以出售变现吗?
王答:可以
法官:宗玉杰是什么人?
王答:国联公司负责行政和人事
法官:宗玉杰名下被扣押的1套北京西城宣武门房产能变现处置吗?
王答:可以
(8)公诉鉴定意见
公诉人:司法鉴定来源于中海立信提取的数据,31家公司,21家公司客户,账目个。中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先后出具2份鉴定,以第二份为准。
法官问:是否有转移资金情况
公诉人:有买车、酒店消费、买的房到案后都扣押了。
王岩律师:批捕阶段积极退赔态度好,爆雷后有兑付。
杜妍律师:10天前给法院提供了新的证据(1)劳工合同,杜妍年7月26日入职。是信用审核主管不是经理。(2)银行交易清单证明杜妍在职20个月收入14.2万元。
王岩律师:易通贷公司有向出借人返款。
李诺律师:李诺在爆雷后积极借款,其父退款31万元,其朋友陆续借款给李诺13万元。爆雷后银行卡余额7万余元,后又转入35万元。90万元退给出借人,有银行流水。
王岩:年7月开始出现兑付问题,刚开始觉得到9月兑付恐慌就能过去。李诺向朋友到处借款,大约万元钱亲戚朋友借款、工资、奖金都全部退回。这也造成李诺现在没有钱可以退,无法认罪认罚。
法官:李诺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李诺:是,金额记不清楚了,因为暴雷后没有发过工资。
公诉人:李诺父亲退款认可,但是李诺筹款退赔需要进一步确认,保留意见,因为公私账户不分,很难说多少是退款。
三、法官总结性发言
由于时间原因,下午还有其他安排,今天就到这里。
继续开庭的时间待定,到时也看看各个律师的时间安排,统一确定。继续开庭,有以下3个重点
1.定性问题,是否是集资诈
2.被告人是否能认定为从犯
3.自首情况,扣押钱款情况
需要公诉方和被告人方都阐述说明。
另外,旁听人员,各个家属代表也来了,家属代表都看到了,全部认罪。家属可以积极退缴非法所得,公诉人考虑退款数额,自首情节,给出量刑建议。法官建议家属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对量刑有影响,庭后积极筹集。出借人代表回去也把今天的庭审情况在各群说明一下,让大家都了解情况。
第二次开庭在5.1以后
四、后记
因法庭不允许录音,只能靠手写速记完成整个开庭记录。其中涉及部分人名用字可能不准确,或者部分内容有遗漏。
记述人:丛中笑、恋秋、有借有还、刘大宝
年4月9日凌晨2:31初稿
庭审观察: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供述事实与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提供的证据吻合一致,被告之间供述的事实能相互印证。庭审顺利。
从庭审数据上观察到,年3月借款人逃废债3.5亿,现在9.2亿。年3月资产包(包括股权溢价)估值40亿,司法审计(按投资原值评估)是24亿。可以看出,由于易通贷涉案非吸并且被抓,出借人损失进一步加大,逃废债增加5.7亿,资产包缩水16亿(因非吸收益是非法所得,司法审计不可能承认溢价并按溢价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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