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再次迎来一个喜讯:《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的发布为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提供了“双重保障”。这份通知的目的是规范各地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其中,农房的第一项保障是给予合法权属且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和房屋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农民拿到不动产权字样的房屋所有权证后,财产权益获得保障。第二项保障是将宅基地和房屋的相关信息记录在不动产权信息系统中,即使证书丢失,依然能够通过补办来满足需要。这个系统平台不仅提供法律和权属信息,还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所谓的“双重保障”。
为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国家发布通知,督促各地区加快工作进度,给予农户颁发或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这个证书相比之前发放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更全面,主要将宅基地和住房合二为一,确定农房为村民的不动产。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未来还将逐步推行租赁、转让和抵押融贷等政策,进一步提速。但农民拿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后是否真的能够抵押融贷呢?
试点措施已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抵押融贷政策。然而,抵押融贷的前提仍然是做好农村住房确权工作,确保农户产权的基础上才能推进。而在民法典中也明确提出,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并且产权、使用权没有争议,这些房屋是可以抵押的。因此,随着确权颁证工作的完成,农民拿到证书后,也可以像城镇地区的商品房一样使用抵押贷款。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政策,只是时间问题。
关于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农民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权颁证涉及的工作繁多,颁证是迟早的问题。宅基地和住房同步确权登记的地区会首先颁发证书。在证书发放过程中,需要注意国家除了要求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发现有人违规收费,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村委会在发证时也要注意留存领证签字表、邮寄凭单等,以避免村民长时间无法拿到证书的情况发生。
背景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近日再次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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