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的房子烂尾了,
那房贷还需要还吗?
相信这是萦绕在很多购房者心中的一个大问题。
前段时间,名门一位业主的录音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和感慨:辛苦买的房子烂尾了,开发商躺平了,自己买的房子住不进去,每月刚到手的工资还得照常还着房贷,不敢生病、不敢有懈怠......
近两年,随着房企资金链问题的加重,楼盘烂尾现象屡见不鲜。楼盘烂尾,购房者不还贷款,很多人肯定会认为银行会找购房者,因为购房者是贷款人。
因为法律规定,购房者和银行的关系并不会因为房子的烂尾与否而发生改变,购房者跟开发商是买卖关系,而购房者跟银行是借贷关系。两种合同是独立存在的。
购房者跟银行签了借款合同,就得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如期偿还贷款,否则就会影响征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甚至上黑名单。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如果说,购房者买的房子,还没有交付,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没有拿着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这个时候,开发商在银行与购房者的借贷关系中,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不还房贷,催几次也不见动静,这个时候,银行会直接从开发商的担保资金里面一次性扣除贷款余额和利息。
最近,嘉兴中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最终判定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这个胜诉的案例一出,可以称得上是全国首例,同时也给购房者了一些宽心和安慰。
不过呢,这次能胜诉还有一个关键要素在于,房子烂尾后,购房者跟开发商之间已经解除了买卖合同。
所以大家在买房时尽量还是要避开不安全的开发商,以防烂尾,即使万幸没有财产的损失,也会让你耗费太大的精力。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还房贷?
如果说买的房子不幸烂尾了,
购房者可以起诉开发商,
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回首付款本息,
同时起诉银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两个案子在法院会合并审理,债务部分会一分为二,
判决开发商将贷款部分的购房款返还给银行,将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返还给个人,
购房人从此就可以从按揭还贷中解放出来了。
不过呢,有一点需要注意,解除权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3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