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创业担保贷款开始啦!
名额有限!
有需要的可以提前咨询申报哦!
”01
贷款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02
前提条件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如贷款期内办理退休的应在退休前提前还款)。
2.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在巧家县辖区内有营业执照及经营实体。
03
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次数
1.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万元。
2.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贷免扶补”贷款的期限为3年。还款方式为:贷款合同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不超过3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04
联系人(担保人)条件
“贷免扶补”贷款需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可选择借款人亲朋好友,作为备用联系人联系。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人为巧家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及国企在职人员,也可选择具备担保条件的企业或其他自然人担保,距离法定退休时间3年(含3年)以上,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有效且产权清晰的房产、有价证券可作抵押或质押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的,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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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
自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的贷款利息,LPR-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例:借款人承担2.2%,10万元每年元),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如遇贴息政策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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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流程
提出申请→征信查询→预报名→贷前调查→领取相关表册→提交材料→条件查询→审批→发放贷款→贷款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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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程序
贷款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和个人征信报告(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到团县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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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基本材料(最终以银行所需资料为准)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身份证(含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及配偶)正反面;
3.《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申请人需通过“就业彩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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