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产抵押贷款期限常常不超过一年,与十年以上的住房按揭贷款相比,如果上浮比例一样的话,前者利率肯定要低——因为一年以内基准利率(4.65%)大大低于五年以上的基准利率(4.9%)。
那么可不可以用自有房产抵押贷出来的款去买房呢?实际我告诉你,这种比较思路是错误的。我来给你说说为什么是错的:
首先,用自有的房地产抵押,贷出来的款是不能用于购房的,这是与住房按揭贷款最大的区别。房产抵押贷款只有两个用途:消费或者经营。如果银行发现你的贷款被用于购买房产,一定会要求提前收贷。因此,在用途管控方面,这种设想就不成立。
其次,自有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期限很少能达到5年以上,相比住房按揭贷款最长30年的期限,根本没法比。短期房产抵押贷款虽然利率低,但是到期需要周转,这里即有两个问题:第一你能保证这三十年每次周转都能贷出来吗?第二周转贷款也是需要成本的,你能保证每次周转成本都可控吗?
最后,国家对于房贷是给于优惠政策的,即基准上浮比例不高。例如首套房,执行利率大致在基准利率至上浮10%之间。而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政策由银行自己定,最低也是基准上浮20%以上,而且每次周转时上浮比例都会调整,最高调到基准上浮50%也是有的,到时有可能高于房贷,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之,这种操作想法,一方面要承担被银行发现提前收贷的风险,另一方面又有总成本超过房贷的风险,这么做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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