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的7月份,河南省遭遇了罕见的极端天气,进而引发了洪水灾害,这场灾难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就拿河南巩义市来说,城市当中的一栋七层建筑因为洪水垮塌。面对自然灾害,人们总是不可避免的要承担一些损失。就比如垮塌的房子是贷款购买的,但是因为外界原因损坏,房贷能不还吗?
中国贷款买房的人是主体
中国当前的房价有多高,相信很多人都有了解。想要买到一套满足三口之家居住的房子,估计需要万元左右,这还只是基于平均值的计算,大部分人都没有办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收入。因此,就有很多人选择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子。根据研究结果显示,我国那些一线城市当中,背着房贷的人占到了85.4%,其他中小型城市的贷款比例会低一些,但是不会低于75%。这也意味着,中国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的。就拿这一次自然灾害来说,假设其中有一部分房子是贷款购入的,但是因为洪水的原因垮塌,并且还有一部分贷款没有还完,那么剩下的贷款怎么办?可以不还吗?银行对于这些贷款又如何进行处理?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人们要理解这其中的借贷关系。
贷款买房当中的借贷关系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大家要了解其中牵扯到的关系,贷款买房与灾难同时出现,但是在追究关系的时候,这两者要拆开来看。首先买房这个行为发生在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这是一种买卖关系,签订的也只是买卖合同。然而贷款发生在银行和买房者之间,是一种现代的关系。
大部分人贷款买房的流程是这样的,先是付完首付,后面的钱需要去银行进行借贷,但是这笔钱必须要用在房子上。在形成借贷关系之后,你的房子暂时归银行所有,余下的贷款也有银行交给了开发商。自此之后,买房者和银行形成了借贷关系。房子此刻就是银行手中的抵押物,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房子可以说是银行的房子。
因此,如果是贷款买房的方式,大部分人要签两个合同。一个合同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是买房者与开发商进行签订。另一个是按揭贷款合同,这个是买房者和银行进行签订。只有在还清贷款之后,房子才真正属于个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银行有权利拿走房子,对房子进行拍卖,然后偿还剩余的贷款。
因为外界原因导致财产损坏或者是消失,还需要还贷款吗?
房子被自然灾害所摧毁,但是买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没有消失,因此,这个问题可以有一个确定的答案,那就是剩余的贷款还是要还的。这个答案虽然残酷,但是这也是无奈之举。但是好的一点是,规定是死的,却可以因为真实情况做出变动。一般遇到这样的极端情况,银行也会对还款做出调整。就拿去年疫情期间来说,有很多工厂都是借着贷款开办的,这些工厂都需要每个月定期还贷。但是在疫情期间,工厂必须要停工,这也意味着工厂根本没有收入,自然也失去了偿还贷款的能力。银行对几个疫情重灾区做出了宽限,表示只要位于这几个地区,就可以延后还款,或者是免去还款的利息。如果人们蒙受的损失过于巨大,有时候还可以不用还贷款,四川汶川地震就是一个例子。
特殊情况
08年那场地震,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整个城市被毁于一旦。对于中灾区的贷款,国家做出了调整,当时很多人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国家对这一地区人员的贷款做出了宽限,要求银行在12月31日之前不许催收贷款,不许征收罚息,不将逾期的人登入征信系统,不许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其他信贷支持。
但是因为灾情过于严重,国家也取消了一部分人的债务关系,因为这一部分人蒙受的损失过于巨大,还款的能力接近为零。就比如说那些因为地震遭受巨大损失,并且不能得到保险赔偿的人,或者是即便有保险赔偿,有无法负担所有债务的人。他们的债务可以被国家判定为呆着,随后进行核销。总之,如果房屋是在正常的情况下损毁,这其后的债务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尤其那些个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但是如果是外界因素干扰,就比如说极端自然灾害,国家就有可能出面,对当前的还款制度做出调整,保证更多人的利益。如果蒙受的损失实在巨大,乃至于个人完全没有承担的可能,这时候就有取消债务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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