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如下,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哟!
01
扶持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02
申请条件
◆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经营实体店铺需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能提供扶贫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的,可以不要求办理市场登记);
◆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03
申请额度
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万元。
04
申请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名额满为止。
05
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06
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
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07
贷款利率
“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BP(即1.5个百分点)。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08
贷款贴息方式
自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09
担保方式
贷免扶补
红河州以内财政工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大型国企)在职人员为担保人,且必须是父母、夫妻以外的第三方。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
●借款人个人及家人的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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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贷免扶补”所需资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联系人: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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