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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又创ldquo全国第一rdqu

来源:抵押贷款 时间:2022/4/27

  “以前是农民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现在是我们农民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如果我们缺少资金、做点小生意办点小厂,就很方便了。“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忠拿着刚领到的30万元的贷款,心里说不出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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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忠在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完成农村宅基地抵押权登记手续后,用自己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住房作抵押,从当地银行(义乌农村商业银行北苑支行)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用于补充经营资金。他说:“家里的房子可以贷款,就不用再找人担保抵押,等于多了一条融资渠道。”

  季建忠经营吸塑包装生意,随着企业规模扩大,资金压力吃紧,去年又拓展了经营范围,还开辟了电商平台,需要更多投入。从银行处得知农村宅基地也能抵押贷款后,他立即提出申请,喝到了政策红利的头口水。据悉,这也是义乌依法发放的全国第一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

受体制机制约束,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均不得抵押,使得这些资源长期处于“沉睡状态”,难以有效转变为资金。在义乌,旧村改造的农房很多,其中不少有不少经商户,都迫切希望自家住房能抵押贷款。福田街道井畴村的赵建义就是其中一位,他从事装饰工艺品生意,一直想扩大经营规模,但在资金周转上遇到了困难。听说这个消息后,他也立即前往银行咨询办理手续。据中国人民银行义乌支行调查,义乌有八成农户希望农房能够用于抵押贷款,三成农户有农房抵押现实需求。事实上,早在年,义乌就开展了相关业务的可行性调查研究,并在今年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名单。12月2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个县(市、区)天津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59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12月21日,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法律授权。12月27日,全国人大授权正式通过,并决定今天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有了法律支撑。“贷款需要资产抵押,而土地、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人行义乌支行副行长王红英说,“如何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就是‘两权’试点的题中之意。”王红英表示,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村金融注入活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与融资渠道拓宽相伴而来的,是农民信贷风险的增加。因此,义乌依据宅基地改革试点批复和法律授权,系统设计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和《义乌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周尚志表示,如今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有了法律依据,“符合条件的农户审核通过后,办理农村宅基地抵押权登记,便可拿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义乌已率先在全省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共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总数超过宗,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基础。另据了解,义乌农商银行、义乌农行将先行开展本次试点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市金融机构推广普及。两家试点银行均已制定了《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在贷款利率、额度、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了创新支持力度。义乌市金融办、义乌市国土局、人行义乌支行等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在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工作中,将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下一步,义乌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全国率先改出成效,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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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中新报、义乌广播电视台义乌新闻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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