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就业创业中的作用,现将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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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贷款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等。
02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息
1、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2、贷款利息:LPR(一年期)-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根据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为3.7%,计算个人需要承担利息为2.20%。
03
担保方式
1、人员工资担保:阿荣旗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或差额)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作为担保,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
2、房产抵押担保:房产应为阿荣旗辖区内有房产证的住宅楼,房产所有人不能超过60周岁。(房产评估费用由经办银行报销,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贷款,评估费用由本人承担。)
04
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经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项目;
2、贷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05
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1、申请:贷款申请人携带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有效证件到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提出贷款申请;
2、审核: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入户考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等进行审核;
3、发放: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金融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发放事宜。
06
咨询电话、办理地点
咨询
办理地点:阿荣旗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15号窗口
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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