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从银行贷款,最重要的是要有抵押,而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不怎么关心。周边也经常有人问,信用记录不好,但手头有几套优质房产,想从银行贷款,但最后都吃了闭门羹,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01银行贷款审批更看重的是个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银行发放贷款,目的是为了赚取贷款利息收入,同时能在贷款到期时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对于银行来说,所谓信用状况,无非两个方面:一是贷款客户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二是贷款客户的还款意愿,也是诚信意识,债信观念,没有诚信意识的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老赖。以上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这才是银行贷款审批的核心,征信记录、抵质押押担保、保证担保等这些辅助手段无非是要确保以上两方面得到保证,而不是把辅助手段放在中心位置。
02银行不是典当行,有抵押物未必就能在银行贷款
可能很多人都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没有抵押物就不能贷款,或者认为有抵押物就能贷款。实话说,这是过去典当行的思维,所谓典当行的思维就是,不管你能不能还钱,反正你只要有东西抵质押,就可以把钱借给你。当然,利息是非常高的,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东西就归典当行了,也就是直接将抵质押物抵债了。所以,在古代还有些典当行故意将利息提的很高,为的就是让典当的人无法还钱,最后占有典当的财物。
银行则完全不同,银行的利率自然比典当行低很多,而且银行不能与借款人约定,贷款不能偿还时直接将抵质押物抵债,而是要经过起诉、多次拍卖抵质押物都没有人买时,才可以申请以物抵债,并且抵债后还必须在2年内将抵押物卖掉。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银行是不会走起诉、拍卖、以物抵债的程序,因为,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真的很高。所以,光有抵押物是不可能在银行贷款的。
03征信记录太差,很大可能说明无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
过去,银行在办理贷款时对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缺乏深入了解,所以才会过度地依赖抵质押物来发放贷款。为了帮助商业银行解决借款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为了帮借款人顺利从银行借款,中国人民银行才搭建了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就是把借款人过去的履行情况记录在册,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两个任意一个达不到要求,就必然在征信记录上留下污点。银行在看到这样的征信记录时,就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会更加谨慎。
04征信记录也会有误伤,对于误伤是可以有补救措施的
不是说只要征信记录有不良就会导致无法贷款,而是要区分情况。一是三次以下、金额不大、违约持续时间不长的不良信用记录,可能是忘了及时还款了,可以判定为非恶意拖欠,也就是所谓的“误伤好人”。对于这一类情况,银行一般会要求提高利率,以获得风险补偿,也是为了激励大家珍惜信用记录。自己也可以通过持续的按时还款来证明良好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次数较多、金额较大、违约持续时间长的不良信用记录,往往就会被判定为恶意违约,这种情况,银行肯定会拒绝贷款申请的,不管你有多少抵押物,因为发放这样的贷款是要被问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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