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向银行或者非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时候,金融机构一般会向贷款申请人进行征信,征信就是信用征询,也就是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看,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守信,那么征信有问题可以进行房贷吗?
贷款申请人征信有问题的,银行一般是不会批准申请人申请房贷的,信用记录有问题,银行会认定申请人有贷款违约的风险。
个人征信报告包括以下的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分为三部分: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未按时还最低还款额),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主要是指信贷记录、公共信息和最近2年被查询记录的汇总记录,查询记录显示了机构因什么原因、通过什么方式、查询的次数等。
“个人信用报告”最为详细,包括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被查询记录的详细记录。
二、申请房贷的条件
1、必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一定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能够按期来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银行机构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且能够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能够出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的,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本银行所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银行贷款批不下来,首付款退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买卖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可以找专业代办机构代理申诉,消除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
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合上述而言可得出,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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