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的小偷猖獗,是谁的问题,难道我们应该一起谴责小偷吗?问题出在哪儿呢?农村生活过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家里养猫是为了防鼠患,如果猫不逮耗子,这种猫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毕竟谁家也没有闲饭养这种东西。
3月27号讯,河南邓州市一低保户竟被人骗去贷款买车背上了巨额债务,这些诈骗分子专门找农村的残疾人和低保户,这些人没有法律意识,被伪造信息后贷款买车,最后一分钱不给,还被人催债,受害者报警后,警方称,这些人没有具体损失,不予立案,但是其他地方类似案件都曾以诈骗立案。
50岁的卢林祥因为患中风,智力和记忆力都受到影响,他已记不起去年几月份去郑州办理的贷款,当时他正在乡道旁捡垃圾,一个中年男子上前搭讪,询问其是否要挣钱,对方称可以给他一二十万,但需要他帮忙贷款,这笔贷款不用还,没有任何法律意识的卢祥林就答应了。
卢祥林是五保户,家里就他自己,每年能挣1万余元,大部分钱来自于当地的各类补贴,即便是住的两间房子都是当地出资帮忙盖的,当时他跟随男子张某来到郑州,一名女子赵某将其接到一个小区居住,本来说的是让他抵押办理房子贷款,后来却先让他去贷款买了一辆车,张某用卢祥林的信息买车付了2万首付,这辆车总价10.2万。
卢祥林没驾照,更不会开车,也不知道那个车叫啥牌子,卢祥林想要钱时,对方说,车还没有卖,怎么给你钱,后来他听说过户房屋会影响自己的低保金,于是就自己回了家,没想到从此背上了8万贷款,要连续还60个月,每个月元,而卢祥林每个月只有元低保。
同样遭遇的还有南阳市方城县53岁的李成梅,她背上了9万余元车辆抵押贷款,还被骗为他人担保了一笔21.6万的车贷,这两笔贷款都已经逾期,她也是被张某介绍,通过女子赵某带领,办理的各种手续提车,贷款时她都没有签字,而两人的征信报告,贷款合同,银行卡流水都是伪造的。
卖车的说不需要审核这些资料,只要两人出面完成相关验证手续就能贷款提车,如果不能正常还款,公司会起诉解决,张某还欺骗南阳内乡人梁珍玉贷款买车,买房,梁珍玉本来是为受害者们做饭的,她都没有去过4S店,也背上了车贷。
梁珍玉说,张某和赵某以及胡某,还有一个田姓老板,他们专门在郑州用别人信息贷款,这些人让她帮忙找农村的傻子,患病的,没能力还款的人,贷款下来的钱五五分成,胡某说,找一个傻子分分钟可以贷出来几十万。
还有专门的中介从事这种违法活动,介绍给这些人办理各种贷款,反正这些低保户也还不上钱,即便被坑骗的公司打官司也拿不到钱,这里面卖车的和一些卖房抵押的都有内鬼,女子赵某和张某都说不关自己的事,都是田某和胡某在背后操作。
梁珍玉和卢祥林等受害者都曾报警,但是郑州金水路分局民警表示,受害者没有实际损失,不构成刑事案件,受害者没有支付车辆首付款,车辆在其名下,虽然被人抵押了,可以自己去找车,也可以起诉解决,所以不立案,田某和胡某专门挑一些还不起钱的人信息贷款诈骗,这难道不是违法吗?
面对卢祥林等受害者的情况,最终的受害者是谁呢?田某等诈骗分子贷款弄来的几十上百万最后谁偿还,是银行当坏账处理还是让这些低保户还钱呢?明显的诈骗为何不构成立案条件呢?在山西,江苏等地很多类似案件警方都立案抓到了诈骗分子,为何郑州却不构成诈骗呢?让人无法理解,对于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5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