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居民的生活压力不仅没有因此减小,反而是在日益增高的房贷压力中,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不断下降。
从上个世纪以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并经历了漫长的黄金期。随着中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人口住房需求不断增大。房价也在这种情况之下,呈现出直线般上升。最近不少人在讨论一个现实问题,贷款仍未还清的房子,若被洪水冲垮,还需要继续向银行还钱吗?
根据相关数据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即使在一线城市我国房屋的价格也不过仅仅几千一平,但是在今天,像北京等一线城市,即使在房价最低的地区,房价也已经超过了几万一平。
目前想要在二三线城市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需要几十万或几百万,想要在一线城市买一套舒适的房子,更是需要上千万。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时代中,年轻人的生活压力逐步扩大,买房买车成为年轻人的心头大患。很多年轻人为了买房成家不得不选择贷款,每个月的工资在还清房贷之后所剩的金额仅仅足够支撑下个月的温饱。
虽然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却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居民的消费能力远不如之前,甚至退回到了十几年前的水准。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来自于房价的不断上升。
在购房人选择贷款买房时,在无形之间就形成了购房人、银行、开发商三方关系的紧密相连。购房人从银行贷款买房,并且将房屋主动抵押给银行。与此同时,银行将房款支付给开发商。长期以往三者间就形成一种循环。只要购房人能如期的偿还房贷,就能够继续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当然如果购房人没有如期偿还房贷,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有权利将你的房屋进行拍卖。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人不禁会考虑一个问题,如果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房屋毁坏,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房贷呢?
正如今年的河南水灾,有无数的房屋在此次水灾当中被冲毁,那么这些被冲毁的房屋,如果是贷款购买,剩余的房贷还是否需要缴纳?其实作为购房人,面对自己高价值的房屋商品被摧毁,心情必然是十分落败,但面对的是自然灾害,却又无可奈何。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付完的房贷,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其实我们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买房人开发商和银行其实签订了2个合同,前一个是银行和购房人所签订的贷款抵押合同,即在购房人无力偿还房贷时,银行有权将房屋进行拍卖。后一个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
从2个合同的名称我们就可以发现,这2个合同所管的范围不同。房屋买卖与房屋贷款属于2个不同的范围,因此房子和贷款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这就意味着,如果不幸你的房屋遭到摧毁,你仍旧需要偿还剩余的房款。
像洪水这样涉及范围广的自然灾害发生时,银行还是会给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像适当的延长还款日期,给受灾人一定的缓冲期等。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你未能按时缴纳房款,也不会影响你的信誉,不会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对后续的生活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当然,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会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如果发生像年汶川地震那样的巨大损失,在购房人无力偿还房贷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在获得保险赔偿之后依旧没有承担房贷的经济能力时,国家将会取消当事人的剩余房贷。剩余房贷所需要缴纳的资金,一律由银行承担。
当然这种情况属于极端条件,在一般条件下,像房屋被洪水冲垮等原因,均不能成为你不偿还房贷的理由。即使房子被洪水冲垮,也需要按时偿还房贷。不然会影响你的个人信誉,被银行纳入失信者名单,在这种情况下对你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结语
关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还是有相关政策作为兜底,当然作为受害人,我们可以向国家申请民政救济,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来缓解我们的房贷压力。当然国家能够补偿数量的多少,需要根据受灾程度受灾范围等多重因素考虑,并给出适当的经济补偿。当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如果你狮子大开口,那国家必然不会满足你的需求。
今日话题:房屋因灾害被毁,若还有房贷未还清,是否需要继续偿还?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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