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最高万价值洼地
新闻:近日,农业银行出台《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能拿到银行的抵押贷款,这是大型商业银行首次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出台的全行性管理办法,也是农行继多户联保、林权抵押等担保方式创新之后,立足农村现实需求,面向“三农”客户推出的专属担保创新型贷款产品。
《办法》规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家庭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均可设定抵押,地上设施可一并抵押。针对农业规模化经营需求,《办法》提高了自然人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万元。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特性和农业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规定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并设定了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期限、抵押率和还款方式。
为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办法这么久才出台?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能,广大农民期盼了很久,迟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有两大障碍,一是法律障碍:《物权法》和《合同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没有法律效力;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价格很难确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并着手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和法律修订。作为面向“三农”的大型商业银行,农行顺应形势、大胆创新,在金融机构中率先推出全行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抵押品范围,盘活农村巨大的土地资源。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加快的背景下,该《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行“三农”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注意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前提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
哪些地方已经可以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了?
为保证《办法》推广与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制度建设进程同步,农行采取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明确首批试点区域为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确权颁证整体推进县,国家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农业“七区二十三带”和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较快的优势地区和集中连片地区。
农行下一步将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会,专门部署全行试点推广工作。
如果到时不能按时付清贷款,会不会没收农民的抵押土地?
这类情况会按照一般《物权法》的处置办法处置,针对农村土地,有以下几个办法可以解决,一是与村合作社协商让合作社回购,而是转让,三是引进投资者分流债务。
农村金融的未来前景
基本农业用地是18亿亩红线,实际上,加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农村土地在30亿亩到40亿亩之间,如果平均一亩地能够激活元资源,那农村土地就能激活4万亿,4万亿的金融资源投进农村土地,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银行贷款只是方向之一,在中国未来几十年,农业一定是投资的保障和价值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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