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绍兴5月30日电(见习记者刘蕊通讯员王会保陈媛媛)“0元购房”,还能向金融机构申请装修贷、信用贷,等待放款期间,“公司”还包吃包住,这样的好事让小伙阿健心动不已。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对南某、阿健等12人提起公诉。
阿健来自江西农村,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在绍兴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某公司”总经理南某。南总告诉阿健,只要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公司”就可免费过户一套房产至其名下,然后以该房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装修贷、信用贷等,贷款审批期间还免费提供食宿。
听到要求这么简单,阿健心中犯起了嘀咕,“干这种事儿合法吗?”南总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样做并不犯法,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上征信黑名单。在阿健看来,只要不坐牢,上不上征信黑名单根本无所谓。于是,阿健只身来到绍兴,期待着可以大赚一笔。
到了绍兴以后,南总将阿健“包装”成了绍兴某餐饮公司的客户经理,并为其伪造了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之后,南总安排团伙中的“垫资方”出资,以阿健的名义购入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而阿健则按照他们的要求,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签了字,并配合办理了网签手续。
就这样,阿健的名下凭空多出了一套房产。这套二手房实际成交价格是万,“公司”却将房屋合同中的交易价格虚标为万元,从而获得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并以该房产向金融机构申请了装修贷、信用贷等共计70万元。诈骗团伙拿到银行放款后,并未给阿健分钱。阿健一分钱没见着,还欠下了巨额贷款,根本无力偿还。阿健还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单。
经检察机关审理后认为,该团伙先通过“公司中介”的名号从全国各地骗来急于求财的“客户”,再安排“垫资方”出资,以“客户”的名义购买二手商品房。在这一过程中,该团伙通过虚高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易价格,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从而获取远高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贷款。为使利益最大化,该团伙甚至以一个“客户”的名义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曾利用一人身份骗取各项贷款万元。
年1月至11月,该团伙通过上述手段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万余元。
小检说法:本案中,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而阿健等“借贷式”诈骗“工具人”因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小检提醒,要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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