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新引进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
新引进是指在年7月25日(含)以后新引进到台或留台工作,以在台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为准,其中在职博士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时间起算。
台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一种特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的一种信贷方式。
二、为什么要实施“商转公贷款”?
实施“商转公贷款”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更多的缴存职工有机会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压力。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较商贷在利率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如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期限在5年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2.6%;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1%。
三、台州市“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我市商转公贷款有“先还再贷”和“带押直转”两种办理模式,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先还再贷”模式,缴存职工需自筹资金先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该方式流程简单、手续方便、业务周期短,且原商业贷款银行不限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但仅支持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带押直转”模式,缴存职工无需结清原商业贷款,最大限度减少职工筹资压力、降低置换成本。该方式支持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但相较于“先还再贷”模式,该方式流程复杂、环节较多、业务周期相对较长,且仅限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商业贷款。
四、为什么非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商业贷款不支持转为组合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向受托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目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商银行。
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商业贷款,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2.借款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申请贷款时对应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家庭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4.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且符合征信审查标准,近2年内无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记录。
5.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
6.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贷一个月及以上。
7.原商业贷款所抵押的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且仅为该商业贷款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8.原商业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原商业贷款余额。
9.采用“先还再贷”模式,借款人须在原商业贷款结清30天以内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
六、为什么首轮商转公贷款申请主要面向首套住房家庭?如何认定?
主要是为了贯彻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优先支持的原则;其次是受资金规模、窗口人员等限制,避免短时间内申请数量激增、业务过度拥挤,影响服务体验。
首套住房家庭,即: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家庭名下(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以县
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例如:职工在玉环有1套住房,原商贷的住房在椒江区且为在椒江区的唯一住房,那么职工就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七、二套房家庭后面会不会没有机会申请?
不会。此次实施商转公贷款不是一个短期举措,而是根据职工的需求,在前期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有序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中心将根据业务办理情况逐步放开二套房商转公申请,职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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