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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未偿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抵押贷款 时间:2023/5/10

如今,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然而,也正由于民间借贷的容易,给人带来方便的同时,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借款的偿还,一般会提供保证人为此借款进行保证或者担保。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款到期未偿还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什么时候承担呢?

网友

朋友借钱未还,我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的担保人处签了字,并且按了手印。这种情况,我需要需要替朋友还款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则是连带保证。所以说,当借款人于借款期限到期时不按时偿还借款的,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还需要看保证方式。

1.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具体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那么保证人则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

沈其梅律师解析:

主债权与担保债权成立的,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可以选择将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选择将债务人与连带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连带担保人对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连带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说,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时,首先,要了解借款人的经济实力以及信用等级,他到底有没有能力到期偿还本息,都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于大额的借贷金额,不能轻易签字做担保。

其次,在担保时可以尽量让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因为物保是有顺序的,借款人自己的物保要优先于人保来实现保证责任,因而担保人可以为自己增加一层保险。

最后,借贷担保时,尽量选择一般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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