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20年的房地产“黄金时代”,只要选择了买房,不论用了多大的杠杆,借了多少钱,贷了多少款,坚持到现在的都是人生赢家。“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在房地产的黄金20年,购房者运用能用到的各种资金,金融工具购房,来获得城市化的红利。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除个人按揭贷款之外的各种其他贷款。
首付贷,通过相关机构,以不同的科目、名义的贷款方式,向购房者提供购房首付阶段的“贷款”。
假借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过桥贷知名,把原本应用于正常消费、经营的资金挪作购房款的行为,实质上属于“首付贷”。
房抵贷,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地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玄幻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贷款。贷款可用于家庭装修、购车、旅游、留学等各类消费资金所需,或者满足借款人商铺装修、流动资金等经营用途资金需求。
信用贷,以借款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凭借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消费贷,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消费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经营贷,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可以通过房地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
过桥贷,为交易双方“搭桥铺路”而提供的款项,可理解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接档提供的一项临时或短期借款。
当然还有其他各种衍生贷款等。人们利用这些贷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用最少的资金买房获得房产,然后房产增值抛售带来收益,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炒房”。这种尽可能加大购房杠杆的方式不仅安全性不高,同时也是违规的。不建议使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规定,首付贷是违规行为;通过房抵贷、信用贷、消费贷、过桥贷,把原本用于正常消费、经营的资金挪作购房款的行为,也是违规行为。
近两年,随着政府出台海量的调控政策以及房主不炒的确立,整体房价得到一定的控制之后,这些违规贷款行为才得到了遏制。也有一些炒房者在这几年里血本无归。杠杆越大,风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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