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新闻,按揭房过户,上下家可以“带押过户”,什么意思呢?
就是,上家(卖家)要卖房子,这个房子之前有按揭抵押贷款,如果要卖房子,本来是得先还清按揭贷款,才能过户给下家(买家)。现在不需要还贷款了,直接和房产过户一样,把按揭贷款转移到下家即可,下家把除了按揭贷款之外的房款给上家即可完成交易。
比如,上家之前按揭贷款万,30年,利率4.9,卖出时按揭剩余贷款80万,剩余年限25年,卖价万。则下家给上家70万,80万按揭贷款转到下家名下,下家按上家之前还款方式,按月还款即可,利率月供年限都不变。
这个政策好不好呢?
非常好,简化程序,方便交易,促进了市场活力,绝对是个好政策。
那么,有没有弊端呢?
有,任何新政策新事物出现,都会有很多漏洞,有漏洞不怕,我们不断完善即可,就怕畏手畏脚,才是最大的障碍,敢于尝试才会发现新大陆,才会更快发展。
最后提示大家一个风险。
没有过户之前,不要把钱转到上家,否则,即使审核通过可转按揭,过户前,若上家又上了一个个人抵押或查封,则此时房在上家名下,不能再过户,下家已付款,过户可能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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