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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的积蓄,全都烂在了楼里

来源:抵押贷款 时间:2023/3/2

全国各地超过52个烂尾楼盘的业主集体发表声明,宣布强制停贷断供,是购房者不满的一次集中爆发。

在烂尾楼这件事上,购房者交了购房款,履行了购房合同,本不应该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然而现实是,完全没有责任的人,承担了最大的风险和代价。

对于这种代价,以往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们还可以勉强忍受。但随着经济形势恶化,生活越发艰难,许多人终于忍无可忍。

一位郑州的烂尾楼业主就说自己天天往政府部门跑,表示:

「我们都快崩溃了。」

正如一位知乎用户所说的,这些业主是走到山穷水尽之后,到了崩溃的境地,才迫于无奈联合起来,集体宣布断贷:

◎知乎用户下北泽的相关回答。图片来源:知乎

下北泽

而在这些业主崩溃的背后,昭示的其实是期房制度的崩溃。

期房制度,也叫商品房预售,是指预售方(一般是房地产商)将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房子预先出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交付定金或购房款,预售房在未来某个确定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方的行为。

通过这种方式,地产商可以实现「空手套白狼」。

地产商会先通过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方式,拿到一笔保证金,用这笔钱从地方政府手中获得土地开发资格。

之后,将土地开发资格抵押给银行贷款,找到建筑商出图纸,建筑房屋地基,再建一个售楼处和几层楼,就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开始对楼盘进行宣传,正式开卖,让购房者付款购房。

地产商获得购房款,就可以将之前的贷款还清,再用购房款继续修建,直到楼盘完工。

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地产商几乎不用花自己的钱,就能完成整个楼盘的建设。

但是,期房制度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它的风险主要由购房者承担。

◎年12月,瑞安烂尾楼盘万川瑞园业主在楼上张贴的抗议横幅。图片来源:瑞安论坛

当预售完成后,地方政府会拿到购地款和税收,地产商会拿到购房款,银行会持有许多购房者的贷款与利息。

它们全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可购房者的利益如何保障?

只能寄希望于地产商会依照合同办事,以及出了问题有人来监管。

我们采访了经济学学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业进老师,他认为,出现断供潮的主要原因,在于银行监管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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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旦地产商施工到一半,卷款跑路,相关监管又不力,烂尾楼就出现了,如果用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

只有购房者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尤其是贷款买房的人,他们面对烂尾楼,不仅无法住进去,还必须要继续偿还每月的房贷。

况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房贷是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一个人贷款万买期房,以房屋作为抵押。

要是他还款万后,因无力继续偿还而断供,银行就会收走他的房产,公开拍卖。

假如拍卖所得能补齐剩下的万还好。如果补不齐,只拍出万,那么差额的万,仍需要购房者想办法补齐,否则可能会上征信黑名单。

如今,那些烂尾楼盘的业主中,很多面临的就是类似情况。

他们不愿再接受这样让无责任方承担所有代价,明显不合理的做法,选择强制停贷断供。

◎景德镇市一楼盘业主的停贷告知书。图片来源:搜狐新闻

因为,既然期房制度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何还会一直实行?

原因主要是它能解决房产开发的融资问题。

房产开发行业资本投入高,周期长。

而在城市化建设的早期,开发商的资本往往有限,期房预售制度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加快城市建设。

年,香港立信置业公司首先推出房地产预售,称为「卖楼花」,便于融资。香港政府两年后出台了《预售楼花同意书》,以法律的形式对预售进行了规定。

之后,台湾在60年代末也开始预售房地产。大陆则在90年代引入,在年出台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无论是在香港、台湾还是大陆,刚实行时都极大满足了城市人口增长与房地产拉动经济的需要。

◎-年,房地产对国内GDP贡献的变化。图片来源:中宏网

这很好理解。如果卖现房,从开工到完工,需要数年时间。

这意味着地产商必须想办法弄到大量资金,不管是它自己掏钱还是贷款,以获得土地开发资格,再完成建设。

在此期间,地产商没有收入。它的收入全部来源于完工后的购房款。

贷款给地产商的银行或其他机构,也必须等到现房销售完,才能拿到还款。

那么,在上世纪那个地产商大多没什么资本,城市住房需要迅速攀升的时代,哪一种模式更合适呢?

答案不言而喻,可以快速回款盖楼的期房制度,具有绝对优势,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地产行业逐渐不再那么需要快速融资,期房制度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越来越显眼。

于是,它渐渐从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变成了问题本身。

换句话说,期房制度走到了一个拐点。

烂尾楼业主们的停贷断供,正是这个拐点的标志。

之前从来没有如此大规模的烂尾楼业主以停贷断供进行反抗。

用一位律师的话来讲,一家业主不还贷是法律问题,一千家业主不还贷是民生问题。

那么,如果一万家业主不还贷呢?那恐怕就是更大的社会问题了。

任何一家烂尾楼小区,如果几百名业主都不还贷,为他们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当然可以起诉他们。

可是,如果这几百人全都被起诉,地方法院忙得过来吗?

就算忙得过来,若不止一家小区这么做,各个烂尾楼小区业主都这么做,法院要怎么办?

所以,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断供这件事,是摆在期房制度前的一个十字路口。

它意味着,曾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期房制度,到了该改变的时候。

◎7月14日,建设银行对停贷断供事件的回应。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法治网

目前看来,改变的大方向无非是两条:

一条是取消期房制度,只卖现房。

这是很多人呼吁的,「拒绝期房,只买现房」甚至已经成为口号。

事实上,早在年8月,央行就发布过一份《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其中提到:

「考虑取消现行商品房预售制度,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这件事当时引起过广泛讨论。最后,建设部出面表示,取消期房制度的时机还不合适,「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而现在,时移世易,随着城市化率不断提升,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供大于求的住房过剩,房地产商也普遍有了更强的实力。

◎-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这种情况下,从期房改成现房,是值得考虑的方案。

另一条是保留期房制度,但必须加强对期房的监管。

这里的加强监管,不是靠空口白牙,只有呼吁起不到多大作用,必须切实将期房制度内的各个环节,地方政府、地产商、银行和购房者的利益都连接在一起。

当前情况是,地方政府、地产商和银行关联在一起,购房者常常被排除在外。

那些集体停贷断供的烂尾楼业主,实际上在做的就是关联这件事。

他们将自身、银行与地产商强行关联起来,如果烂尾楼不能交付,他们就不还贷。

如此一来,银行的利益就跟地产商联系在一起,银行就必须重视期房问题,从而使其有望得到解决。

当然,仅仅依靠购房者自发行为还不够。之后,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规范,捆绑各个利益方,以保障购房者真正能够住进完工的房子。

不过,这两个方向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执行起来,困难可以预见。

过去几十年中,房地产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命脉之一。

但现在,即便再迟钝的人,在大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与烂尾楼层出不穷的魔幻现实面前,也能察觉到,房地产市场出了问题。

今年5月,厦门大学经济学者赵燕菁在一篇文章中表明,中国房地产处于「危机」状态。

他认为,去年以来,国家经济增速下滑,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下滑,并波及金融市场。

尽管中央一再强调防止系统性风险,但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还是在加大,而触发点就是房地产。

他判断,目前房地产已经危急到需要送进ICU进行抢救的地步。他给出了一系列抢救方案,其中第一、二条是:

(1)要立刻优化改善不合时宜的打压房地产的政策,分类解除开发商出清的限价条件,给市场明确的信号——房价要涨!(2)要从价格管理转向数量管理。把存量房地产出清作为短期内的首要目标,要用去化周期取代房价,作为监控、评估各地房地产调控是否到位的核心指标。

显然,依照他的看法进行推理,房地产作为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而期房又是维护目前房地产市场运转的重要模式,不能轻易改变。

然而,问题在于,如果不做出改变,「房价要涨」「存量房地产出清」,老百姓真的还会买账吗?

或者说,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在4月全国城镇人口失业率6.1%,青年失业率18.2%的情况下,老百姓还有多少钱可以在承担烂尾楼风险的同时,继续买房来拯救房地产和经济呢?

◎年3月-年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及两年复合增速。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答案,恐怕大家心里都有数。

实际上,作为最普通的老百姓,多数人并不懂得多么深奥的经济学原理,但懂得最朴素的道理:

买卖东西,价格应该合理,而且要讲信用。然后,大家才会愿意买,才会对买的东西有信心,才会对某种商品的市场有信心。

房子,也是一种商品。

而如今这个时代,烂尾楼的普遍存在,就意味着一个人要拿出一笔需要偿还几十年的钱,来购买一个具有极高风险的商品。

对此,买家只有一句话想问:

你看我像是傻子吗?

而这,正是断供潮的出现,与期房制度需要改变的核心原因。■

参考资料:

宋庭敏.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发展研究.财经问题研究.,(01).王幼松、张雁、曾能万、戴伟珊.广州市烂尾楼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建筑经济.,(07).易宪容、黄苑.中国房地产预售制度:深层问题与对策建议.江海学刊.,(02).

赵燕菁.在十字路口的房地产.财经十一人,-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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