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记者汪青“难以接受目前这种情况,不仅欠了银行一大笔钱,买了一份个人借款保证保险,逾期后自己的车子还被融资租赁公司拖走。”11月23日,来自河南的高女士向记者讲述她的抵押贷款遭遇。
包括高女士在内的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原本以为是经融资租赁公司介绍是向银行申请的汽车抵押贷款,最后是签署了四项合同:消费者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汽车抵押合同》和《汽车租赁合同》,与中国人保签订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以及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人民币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高女士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在给其打款的时候,她支付了一笔3万多元的费用。经过问询发现,她获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合同金额远超过用户实际所获得的贷款金额。
令消费者感到疑惑的是,为何消费者只有将车辆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才有资质申请厦门国际银行的个人消费借款?整个贷款交易模式为何这么复杂?
消费者的疑问
近日,有多位消费者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由于自身资质的原因,在仓促且未充分了解借款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多份合同,想当然的以为所签署的合同是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的车辆抵押贷业务。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完手续并且还款一段时间后,用户才发现原以为申请的银行车辆抵押贷款合同却是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并且在签署的多份合同中,还包括一份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汽车租赁合同,所持有的全款车变成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高女士表示,年3月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公司——青岛中金天下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金”)业务员介绍申请厦门国际银行国行E车贷,通过自有汽车进行车辆抵押贷款,彼时业务员宣称借款利息低,只有元手续资料费。启信宝数据显示,青岛中金注册资本万美元,其中河南永嘉信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美元,持股75%。
“今年因为郑州洪水与疫情的影响,收入锐减,9月9日和厦门国际银行客服沟通推迟还款,在客服人员的指导下才第一次下载了厦门国际银行网银APP,登录后才发现自己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收到贷款金额不符。”高女士对记者表示,借款合同显示贷款金额是元,实际仅到账元,分期3年连本带息一共需要还款金额超12万元。
根据高女士提供的《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显示,年3月20日,青岛中金分两次向高女士付款元和元,共计5元。在高女士按照青岛中金要求返还一笔元贷款后,再次分两笔向高女士支付元和元。
让高女士不解的是,明明最开始申请的是厦门国际银行“国行E车贷”的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最后却变成与青岛中金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而在银行办理的则变成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客服给我的反馈,就是我自己找融资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并且需要用钱,然后厦门国际银行根据我提供的账号一次性打款到融资租赁公司账户”。高女士说。
由于逾期,高女士前期被抵押的汽车已被融资租赁公司拖走,并且由于贷款时强制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目前正在被保险公司催收。
另一位来自云南的王女士亦对记者表示,在第三方中介机构——浙江一键租赁租赁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一键”)业务员的推荐下,通过厦门国际银行申请国行E车贷,彼时国行E车贷业务介绍也显示是厦门国际银行的一款车辆抵押贷款业务。
办理过程中,王女士按照业务员的要求去本地车管所进行车辆抵押,此后上交车辆大本及备用钥匙给浙江一键。“签合同的时候我就发现车辆抵押贷款合同变成了汽车租赁合同,当时就提出疑问,业务员说这些都是银行的要求,必须按照银行的要求才能放款。考虑到当时确实需要资金周转,并且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最终就按照他们的要求签字拍照。”王女士表示,在等待放款的过程中,浙江一键业务员发信息表示公司会先打一笔款到王女士账户,但是需要返还给公司,此后才会将剩余尾款打给王女士。
此后因疫情影响,王女士的这笔贷款发生逾期,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没等到厦门国际银行的沟通,却等到中国人保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原来此前在签署的一系列合同中,还包括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我又赶紧看了一下厦门国际银行APP里我的贷款信息:发现我一直以为的车辆抵押贷款变成了人民币个人小额信贷贷款合同。”王女士表示,贷款合同金额元,实际到手金额只有元。按照当前每月还款元,36期共需还款元。
王女士对记者表示,作为消费者的想法就是实际到手多少,就按到手的金额进行计算利息偿还。
“国行E车贷”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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