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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地产抵押贷款四大误区,你中招了吗钱

来源:抵押贷款 时间:2024/10/31
房屋抵押贷款是很多人在面临重大资金短缺需要贷款的时候的首选,但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之后,很多借款人都会很容易陷入这几个误区,快来看看你是否中招。点击进入免费咨询,了解更多信息一、抵押之后的房子是不属于自己的。这种误解非常普遍,当借款人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就会感觉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不属于自己,而且银行一旦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就会将房子拍卖,其实不然,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之后,房子的使用权还是属于借款人,如果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首先会进行催收,银行如果逾期太久,而且银行也没办法催收,这段时间可能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把还贷空隙补上,那么借款人就不会无家可归。二、只能抵押其名下财产。许多人在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名下有没有可供抵押的房产,就会放弃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房屋抵押不仅仅是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借款人也可以对第三人的房产进行抵押,但必须得到第三方的同意,并且需要第三方出具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并要求房产的共有人签字,否则同样无效。三、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做抵押贷款。许多人觉得只要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就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其实银行对于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平台也有自己的要求,如果房屋的房龄太高(一般是25年)或者想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在一些平台就无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四、房地产评估价格越高越好。抵押抵款申请书中,抵押抵款申请将房屋评估,评估价值越高,审批额度越高,为了获得更高的额度,许多借款人会要求评估公司将房屋评估价值提高,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很高的,如果评估价值过高,可能会被银行认为是贷款诈骗,银行很可能会拒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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