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银行是用来存钱、贷款的地方,但你听说过银行员工自己在银行贷款来做生意吗?这事儿还真发生了,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公布了三门银座村镇银行、温岭农商行等银行的违规事项,其中就包括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
什么是经营性贷款呢?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向企业或个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一般来说,经营性贷款需要有明确的经营项目、预期收益和还款来源,而银行员工呢,本职工作是在银行上班,哪来的生意要做?向自己人放贷,这不是明摆着有猫腻吗?
据通报,三门银座村镇银行不仅高管没通过任职资格核准就上岗,还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甚至违规向客户转嫁抵押物财产保险费,被罚80万元,温岭农商行的问题就更多了,董事未经核准就履职,贷款管理一塌糊涂,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买地、炒股等,还向银行员工放贷,最后导致贷款形成风险,被罚万元。
这波操作,胆子真的够大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不得向借款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放款,《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向本行工作人员发放个人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定向本行工作人员发放贷款,这些银行的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向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这钱会流向哪里,会不会被挪用,风险有多大,恐怕连银行自己都说不清楚,员工一边在银行上班,一边做生意,万一生意失败,贷款还不上,银行不仅要承担损失,声誉也会受影响,而且,内部人控制贷款审批,很容易造成腐败。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在银行存钱、贷款本来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如果连银行自己的员工都能拿着内部贷款去做生意,我们还能放心把钱存在银行吗?银行业一向标榜稳健经营,现在看来,一些中小银行的内控和风险意识还是相当薄弱。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承担着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任,一些银行管理松懈,甚至想方设法放贷圈钱,把高风险项目引入银行体系,这不仅违背了银行的初心,也给金融安全埋下了隐患。
这次查处的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银行必须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经营行为,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惩处,守住银行业的底线,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我们也要提高风险意识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也要提高风险意识,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内部贷款"、"银行员工贷款"等宣传,那很可能是金融套路,选择正规银行,通过正当渠道贷款,才能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银行违规放贷绝不是小事,它不仅反映出一些银行内部管理混乱、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更撕开了银行业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一角,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和社会信用的基石,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重塑公众信任,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金融陷阱,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
说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放贷,是个别现象还是行业潜规则?银行内控缺失反映出哪些深层次问题?我们又该如何防范这类金融乱象?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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