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福建省乡村振兴贷”自3月26日上线以来,贷款规模已突破亿元。
为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早前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创新推出“福建省乡村振兴贷”,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
据介绍,“乡村振兴贷”主要为满足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类主体融资需求。由农业农村部门推送经营主体名单,公示后实行名单管理,各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受理贷款,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投放。
“乡村振兴贷”单户经营主体贷款规模可达万元。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放贷款。人行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贷投放力度,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乡村振兴贷”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农业经营主体无须抵押,实现纯信用融资。银、保、担、经营主体自主选择银政保、银政担、银政等合作模式分散风险责任。据介绍,疫情期间,“乡村振兴贷”有效缓解了福建省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紧张的难题。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