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0日电(马静)“上市公司状告银行无故划扣1亿存款”有了新进展:当事方*ST紫晶18日称,银行划扣存款跟此前披露的存单质押担保有关。
银行业内人士向中新经纬表示,这种存单质押担保一般会签署相关的质押协议,并写明如果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债务,银行可以通过存单行使权利。
而至于上市公司和相关银行是否有程序正当等其他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问题,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目前公告中披露信息有限,暂不能定性。
无故变有故?都是违规担保惹的“祸”
6月16日,科创板上市公司*ST紫晶发布公告称,其在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氏农商行”)先后存入万元定期存款,但卢氏农商行在年3月无故划扣其中的.85万元,叠加同月28日无故划扣的活期存款.54万元,合计划扣其存款.39万元。在此后的交涉中,卢氏农商行仅同意*ST紫晶划转.31万元,剩余.15万元仍拒不办理资金转账业务。*ST紫晶遂就卢氏农商拒不办理银行UKEY挂失及资金转账业务等事宜,提出诉讼要求被告返还1.08亿元(暂计),并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目前案件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不过消息发酵近两天后,*ST紫晶又发布补充公告称,前述内容表述可能引起歧义和误解等情况,定期存款被划扣与此前违规担保事项有关。
*ST紫晶公告中提及,自查发现公司以卢氏农商行定期存单存款对三门峡森语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万元,合计贷款金额万元,上述担保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而上述补充公告发布后,上交所向*ST紫晶下发了监管工作函,涉及*ST紫晶、董事、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多个对象。
董事长“绕过公司”授意担保,存单质押未到期被划扣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以及梳理*ST紫晶过往公告发现,该公司“怒”告银行背后并不简单。
这一切的源头在于3月14日,*ST紫晶的“自曝”。该公司公告称,自查发现,截至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紫晶、梅州晶铠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违规质押担保的情况,合计金额3.73亿元,共为14家第三方累计提供16笔担保。该笔违规担保涉及4家银行,分别是卢氏农商行有10笔担保、广州银行有3笔、五华惠民村镇银行有2笔、中国光大银行有1笔。
*ST紫晶16笔违规担保情况来源:公司公告
*ST紫晶还表示,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确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系其本人授意安排完成,相关程序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或信息披露义务。
4月19日的公告显示了本次存单被划扣的细节。截至年3月10日,*ST紫晶存于卢氏农商行的违规担保相关的7张定期存单金额为.00万元,活期存款余额.43万元。其中7张定期存单以“质扣”名义于年3月20日被划扣合计.85万元,活期存款以“法扣”名义于年3月28日被划扣.54万元,合计被划扣金额为.39万元。
随后,上交所就此发问询函,指出上述资金划扣发生于年3月20日-28日,但公司在前期违规担保相关进展公告中均未披露。且根据前期公告,划扣时存单质押均未到期。上交所要求*ST紫晶说明三点事项,包括核实银行在质押未到期的情况下进行划扣的原因及办理依据,划扣活期存款的原因及办理依据;核实资金划扣的具体过程、资金流向,明确说明本次资金划扣是否涉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截至当前,*ST紫晶尚未就上述问询给出明确答复。中新经纬就违规担保及存单划扣的程序和风控等问题分别向*ST紫晶和卢氏农商行官方邮箱发去采访函,并分别致电,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存单被划扣风险早有端倪,质押合同效力仍待裁定
不过,从*ST紫晶和其他三家相关银行的情况来看,存单被划扣的风险早有端倪。
3月14日公告显示,*ST紫晶存于广州银行的1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已于年3月5日到期,随后在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方银行账户,其他被担保方如未能按期偿付银行债务,其余用于违规担保的银行存单也存在被划扣的风险。
而卢氏农商行也并非第一个“先下手为强”的银行。3月17日公告显示,*ST紫晶存放于光大银行被用于违规质押担保的万元定期存单资金,原本在年4月6日质押到期,但早在3月16日就被划扣万元。
中新经纬咨询某上市银行天津支行一位对公业务人士得知,这种存单质押担保一般会签署相关的质押协议,并写明如果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债务,银行可以通过存单行使权利。
某国有行支行对公业务部经理亦对中新经纬表示,这种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可以不经法院裁定,银行直接划扣担保方的存款。
不过,上市公司和相关银行是否有程序正当等其他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待更多披露信息。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告诉中新经纬,他也很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4636.html